明治時代

在與舊幕府軍對戰期間,新政府發佈《五條誓文》,宣告由天皇主導國家的新政治基礎;江戶改稱東京,年號改為明治。此外更將東京定為新首都,天皇和政府雙雙遷入。接著,新政府實施「版籍奉還」,令眾大名將土地和人民交還朝廷;並推行「廢藩置縣」,將藩廢除,劃設府縣;另外也自中央派遣府知事、治理縣的縣令等首長,逐步樹立行政體系。

另外,過往公家和藩主曾被列為華族,武士則列為氏族,跟農民、鎮民等平民有所區別;此時的社會則逐漸邁向平等,幾乎不再受階級制度所限。在短期內尚可看見武士如過往般在腰間插著雙刀,但其在外觀方面的特權隨後也遭廢止,除在特別場合外禁止持刀(廢刀令)。